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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开展"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


添加时间:2013-08-26 | 返回首页 | 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网易微博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为推动我国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加快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联合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在目前已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22个城市中,先行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城市。这22个“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分别是:北京、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株洲、湘潭、广州、成都、西安、克拉玛依、大连、青岛、厦门、深圳。

       《关于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是:着力探索解决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发展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新发展模式,突出特色应用,树立样板工程,形成有利于更大规模应用的示范效应,促进信息消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为完成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目标奠定基础。主要建设任务是加快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系统、支撑系统等基础设施的IPv6升级改造,全面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积极推动商业网站系统及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外网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促进各类业务向IPv6过渡,并确保平滑演进,积极发展地址需求量大、速率快、移动性高的个性化互动业务。四部门还要求示范城市结合物联网、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业务,选择教育、农业、工业、医疗、交通、铁路、水利、环保、社会管理等部分重点领域开发部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培育新服务、新市场、新业态。积极培育下一代互联网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一批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聚集区域,建立技术研发和产业支撑体系,提升产业规模和创新能力,带动地方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建立重要网络应用安全评估制度,全面部署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提高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和支撑能力,加强网络信息与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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