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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添加时间:2012-05-30 | 返回首页 | 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网易微博


东莞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是东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为加速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制定东莞市2011—2015年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一、基础条件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科技创新环境明显改善,科技创新资源加速集聚,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各项主要指标大幅增长,为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十一五”期末,全市各类科技创新型企业超过3000家,比2005年底增加一倍,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5家。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368亿元,比2005年增长123%,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7%。

(二)传统产业升级步伐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全市形成15个专业镇、18个市级重点扶持发展产业集群,3个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和8个省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其中9个产业集群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1件、中国名牌产品18个、广东省著名商标191件、广东省名牌产品140个,分别比2005年底增长320%、200%、224%和289%。

(三)社会科技事业发展提速。高新技术在公共社会领域的应用逐步深化,人口与健康、资源开发利用、能源与环境保护等领域科技稳步发展;教育、文化、金融、公共交通、商业物流、企业等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大提升;科技服务、现代物流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全社会信息化综合指数从2005年的71.1%提升到2010年的74.6%。

(四)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市经国家、省、市批准立项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583个,获得扶持资金10.91亿元。全市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共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项目846项,获得经费5.17亿元。实施市级科技和专利项目3826项,资助经费达20.57亿元。科技成果登记和鉴定分别为290件和386件,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51件和153件。获国家、省市科技(专利)奖励共621项,比“十五”期间增加321项。累计申请专利72205件和授权专利48321件,2010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21654件和20397件,是2005年的3.2倍和6.5倍。

(五)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已成为国家高新区,建成30多万平方米科技创新载体,已入驻330家创新型科技企业和50多家研发机构。虎门港成功开辟首条国际班轮航线,获批深水泊位项目21个,其中6个正式投产运营。东莞生态产业园完成土地征收83.4%,启动重点工程30项。长安新区用海申报、规划环评、港区总体规划等顺利通过专家审查。各镇街科技园区初具规模,各具特色。

(六)区域创新体系日臻完善。组建了10个公共创新平台、11个行业技术创新平台、11个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84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4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23家市重点实验室和5家省重点实验室(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七)科技交流合作纵深推进。与欧美、日韩、印度、独联体、港台等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密切,共达成合作项目100余项,其中22项获得国家和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每年成功举办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组织38批次共1000多家企业到国内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考察和对接,达成1000多个产学研合作项目,引进了359名科技特派员。组建卫星导航、线缆等4个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

(八)科技金融结合有效突破。与国家开发行共同组建了50亿元融资贷款授信额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组建了首家风险投资机构——东莞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对6个项目的风险投资。组建科技企业上市预辅导机构——东莞市科创投资研究院,培育53家上市后备科技企业,其中4家已成功在深交所上市。东莞成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和广东省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市,省市联合设立了5000万元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首笔已发放370万元的专利权质押贷款。

(九)知识产权工作全面展开。颁布实施《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等,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举办四届中国(东莞)专利周。成立了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国家专利技术(东莞)展示交易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东莞市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培育引进了24家专利代理机构,培育发展了25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07家专利培育企业和168家专利试点企业;设立执法联络室,受理并审结70宗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人才总量达到122万人,比2005年底增加32.55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5万人,比2005底年增加2.88万人。新建企业博士科研工作站4家,松山湖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等载体共引进134名博士和156名硕士。有3个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获得省科技厅立项和省财政1亿元科研经费。

(十一)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日益优化。颁布实施了《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实施办法》等30多项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初步形成推动自主创新“1+N”政策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五年共安排了50亿元用于科技创新事业。各镇街建立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机制,有25个镇街设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合计超4亿元。

(十二)全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创建50所科普特色学校、135个科普社区和42个科普教育示范基地,被认定省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7个、省科普示范社区1家和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2所。建设镇街科普宣传栏190个、科普活动室190个。组织参加五届青少年科技大赛,获得19个全国奖项和249个省级奖项。举办77期创新论坛。市科技馆被认定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每年接待游客约20万人次。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中小学生、产业技术工人、城镇居民和机关干部科学素质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事业有了较好的发展,但与国内外科技创新先进城市相比,与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社会转型的强大科技需求相比,我市科技创新发展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于:一是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水平仍较薄弱,产业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国家级研发机构等高层次科技创新载体数量缺乏,创新平台对优质科技资源的集聚能力和对产业升级的技术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科技金融结合仍然不够紧密,政府主导以及引导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突破。

二、机遇挑战

(一)全球科技经济融合日益加速,迫切需要抢占科技经济发展制高点。当今世界,正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技术创新速度明显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两化两业”融合趋势更加明显,科技成果产业化周期缩短,科技经济融合提速。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把科技创新作为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的战略选择,科技创新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领域将孕育和诞生一批新兴产业,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全球将掀起新一轮的产业创新浪潮。与此同时,城市化与信息化正日益融合,“智慧城市”正在成为城市发展的新趋势和方向。抢占区域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智慧城市”,对科技创新的需求必将更为迫切。

(二)区域科技经济竞争日益加剧,迫切需要抢占发展先机。当前我国科技发展进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重要时期,中央及各地都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科技创新水平已成为地区综合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各地对科技创新资源的争夺越来越激烈。当前广东科技发展进入重要跃升期,科技创新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国家开展技术创新试点工程和我省启动实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的“双提升”战略,为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舞台。抢占发展先机,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研发水平,推进产业链向高端和终端延伸,离不开科技创新。

(三)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日益加快,迫切需要科技创新支撑。随着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劳动力成本逐渐攀升,区域发展空间日趋紧张,城市和社会管理成本增加,加快推动经济从要素驱动、外源型增长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已成为我市社会各界的共识。特别是我市加工贸易企业众多,绝大多数处于加工制造环节,提升自身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压力与日俱增。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迫切需要科技创新与产业提升和企业创新的更加紧密结合,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良好机遇。我市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科技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与坚实后盾。

三、思路目标

(一)发展思路: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抓住经济社会转型和科技发展跃升的战略机遇期,继续大力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主线,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要模式,以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为着力点,以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和科技金融紧密结合为突破口,促进东莞由外源式发展向内外源并举发展转变,由依靠低成本优势向依靠创新优势转变,由“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转变,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努力把东莞建设成为全省领先的创新型城市。

(二)基本原则

——资源整合。围绕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战略目标,全面统筹全市科技创新资源,兼顾协调各方利益,通过增量带动存量,实现资源集约化、创新高效化、增长持续化、价值最大化。

——突出重点。围绕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主要任务,坚持重点突破、带动全局的方针,围绕关键环节,突出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科技创新工作,集中资源办大事,力争取得若干重大突破。

——开放合作。把握科技、经济全球化趋势,以宽广的国际视野谋划和推动东莞自主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和产学研合作,建立区域和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吸纳全球创新要素,努力建设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

——机制创新。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文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和引导相结合的科技政策体系、项目管理体系和平台运行体制,加快建立新型政企关系,继续优化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

(三)战略目标

我市“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创新体系功能优化、创新资源充分集聚,科技创新成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力量,具体目标包括:

——专利申请量超过30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总申请量的比例超过18%;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R&D/GDP)超过1.5%;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2800亿元,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31%;

——全市人才总量超过150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超过9万人。

四、主要任务

(一)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依靠科技创新,做优第一产业,做强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促进产业链从低端走向高端。       

1、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国家确定了节能环保、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我省也确定了“3+8”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集中资源优先发展LED、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动汽车等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装备、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刚刚起步,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抢占技术制高点,把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LED等产业作为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海洋等高技术产业,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市场需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步伐。

2、巩固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产品创新和技术突破为途径,积极带动3C制造业和元器件产业升级;以发展新能源、新一代无线通讯等产业为突破口,实现电子信息产业的结构升级;以3G无线城市建设和推进“三网融合”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把东莞打造成为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

3、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产业。重点突破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等产业共性技术,着力推进面向传统产业制造装备数字化的示范应用工程,大力发展LED关键装备、太阳能光伏成套及关键装备、电动汽车关键装备以及激光装备,积极发展医疗装备、轻工装备,把东莞打造成全国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4、提升发展优势传统产业。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在食品、服装、家具、造纸、玩具、化工等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努力打造享誉中国乃至全球的品牌,推动传统产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效益提升转变。

5、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依托松山湖国家高新区、虎门港、生态园、长安滨海新区、镇街科技园等科技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以凝聚资源打造品牌为目标,重点发展研发服务、动漫、工业设计、科技金融、技术转移、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检测、文化创意等科技服务业,建成与广州、深圳互补合作,服务东莞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服务体系。

6、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以生物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为重要突破口,以农产品安全、现代农业关键技术与产业化、农业信息化、农业科技支撑平台建设为主要任务,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打造园区型、品牌型、安全型、生态型的现代都市农业。

(二)加快科技在社会民生领域的应用推广。以改善工作、生活生态环境,保障安全为目标,针对公共安全、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环境资源、智慧城市等方面的重大技术需求,大力发展和推广民生科技,扩大科技为民的服务范畴。

1、加大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在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政府网络、金融系统、国际互联网信息安全,支持城市与工业安全保障和重大风险防范技术、重大事故灾害预警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发。广泛开展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技术在社会公共安全、科技强警、市政管理、自然灾害预测预报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实施城市公共安全事故防范、社会治安监控与处理的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建立我市公共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2、强化重大疾病的防治措施。以防治结合、重在预防为指导方针,开展重大传染病传染源及食源性疾病病因、流行趋势、波及范围分析。重点抓好乙肝、麻疹、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及其它新发或再发的传染病的科技攻关。加强信息技术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应用,大力发展可快速诊断技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加快形成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开展病例管理的社区试点,建立完善卫生公共信息平台。

3、提升食品安全的监控水平。支持食品卫生质量监测控制技术研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预警系统,研究开发现场在线速测新技术、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整合部门力量和资源,建立跨部门的食品中关键污染物监测点与网络、预警和食品污染应急处理技术体系。

4、促进环境资源的良性互动。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环境修复、清洁生产和低碳经济等方面的科技攻关。积极推广环境污染整治先进实用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源头污染控制能力与污染防治水平。整合提升城乡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测的科技水平,建立区域性环境保护动态预警体系。开发新能源利用,开展绿色制造与再制造,实现资源低消耗、生产高效率和污染低排放,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相结合,实现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协调。

5、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以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数字化为手段,推进智慧科技与城市发展的结合。以城市交通、居住、医疗、教育、社保、文化等民生领域为重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实时更新的控制与协调系统,加快实现智慧生活。以社会治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学校机关的公共安全领域为重点,利用智能化调控技术,加强数字城市管理。以推进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重点,利用数据信息收集、储存、处理和传输技术,建设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企业法人数据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积极推进城市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以物联网技术、新一代信息和通讯技术、三网融合为重点,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光纤到户、无线城市等重点工程,不断优化智能网络基础设施。

(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大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高新技术在产业经济和社会民生领域的转化应用。

1、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发展关键在科技,科技发展关键在创新”的认识,用长远的战略眼光谋划科技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引导,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强化科技创新的载体建设。发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龙头作用,推进各类特色科技园的建设,加快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行业区域性产业技术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

3、强化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政府财政科技的投入,特别是加快镇街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和资金投入,同时鼓励民间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重点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构建与科技创新项目链相匹配的资金链。

4、强化科技创新的人才支撑。积极实施培育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政策,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创新创业环境。

5、强化科技创新的社会服务。大力培育引进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引导科技社团参与社会服务,积极培养一批高素质科技服务从业人员,建设和完善科技服务信息网络,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五、重点工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培育发展高端电子信息、电动汽车、LED、太阳能光伏、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科技创新,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培养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1)新型核心基础元器件。大力发展平板显示器件、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功率器件、多功能集成器件、微电子器件、绿色电池设计和制造的关键器件,满足电子整机发展需求的新型核心基础元器件的研发创新。建立以新型核心基础元器件研发为核心的元器件研发中心,建立以元器件性能、质量与可靠性检测和分析为核心的元器件评测和服务中心。(2)OLED。突破TFT设备、驱动IC等核心工艺以及关键有机材料研发等关键技术,加快OLED生产设备国产化,解决OLED(尤其是白光OLED)在发光效率、使用寿命、显示质量、低成本大面积制造等技术问题。通过新建或改造AMOLED生产线,集聚高端AMOLED IC专业设计公司和各类测试应用厂家,建立研发设计水平高,生产能力强的OLED产业研发生产基地和产业集群。(3)云计算。促进云计算技术嵌入式智能技术产品、云计算的信息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软件即服务(SAAS)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推进中科院东莞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建设。加快发展“云计算”新型信息服务,推动云计算在教育、电子商务、通讯运营、金融服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的应用。积极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云计算服务,以及基于云计算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4)物联网。突破物联网应用相关的RFID芯片、读写器、卫星导航、光纤传感网等关键技术的开发与产业化,建立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与运营平台,积极参与物联网产品与行业应用技术标准的制定。推进数字松山湖、智慧虎门港、智慧常平等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建设。(5)三网融合。加强以“三网融合”为目标的智能网络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推广。支持企业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需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和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大力推进我市三网融合的试验与示范。

2、培育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坚持融合性发展、差异化发展、特色化发展原则,充分发挥我市在动力电池技术方面的优势,加快研制锂动力电池,实现产业化;引进开发硫酸铁锂材料技术,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引进和研制锂电池管理系统和检测平台。重点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乘用车和客车、微型电动车、特种电动车生产,引进国内或者国外电动汽车整车厂,获得生产资质、取得生产论证、形成整车生产能力,支持电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和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和行业准入。完善电动汽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的电动汽车的EMC检测服务平台、推动东莞电动汽车产业在动力电池、控制系统、计量检测、汽车电子等领域的技术提升。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和广东省电动汽车示范工程,选取城巴部分路线、松山湖、常平镇等若干区域开展电动公交车、出租小汽车的示范运营。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将东莞打造成特色明显、技术领先、有核心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把电动汽车产业最终发展为东莞市新兴支柱产业之一。

3、培育发展LED产业。着重解决LED衬底材料、芯片制备、封装模块、应用与系统以及关键装备等核心技术,重点扶持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SiC)和氮化镓(GaN)研制、LED大功率驱动芯片和电源制备、LED路灯产业化以及HVPE、激光剥离设备和封装关键设备研发等重点科技项目,扶持企业引进LED先进生产设备,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产业整体科技水平。培育产品应用市场,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供应链等模式推广LED照明产品,加快建设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等一批重点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全力打造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争取到2015年底,在我市基本建成一条完整的LED产业链,推广10万盏LED路灯和50万盏LED室内照明灯具,并集聚LED企业超过250家,实现LED产业年产值超过500亿元。

4、培育发展太阳能光伏。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建设,集中资源推进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实现重点领域重点突破。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选择高端切入,重点发展晶硅太阳能电池成套生产设备、光伏逆变器、电池片及组件生产、非晶硅薄膜电池组件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完整成熟的薄膜太阳电池产业链。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产业。尽快实施MW级太阳能光热发电示范工程建设,不断突破光热发电系统和高温集热管等关键部件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装备材料制造能力,并实现产业化。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加强与海外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技术突破。以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为契机,推动我市太阳能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步伐。

5、培育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物工程和医药产业,加强中药创新研究,开发电子医疗器械,提高制药装备和药品包装的技术水平。优先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LED三大产业的关键新材料,建立广东电子基材研发生产基地。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和节能环保服务业,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重点引进和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与技术。提升发展海洋产业,推进海洋运输交通业、海洋石化工业等产业发展,提高海洋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坚持“抓大促小”,认定“百强龙头创新型企业”和“千强中小创新型企业”,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立体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创新型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1、做大做强龙头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生产能力,扩大主导产品的生产规模,围绕国家产业发展导向,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企业加强科技交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建立产学研战略合作关系,组建研发机构,争取认定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行业技术平台等;鼓励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支持企业申请专利、研制标准和创建品牌。

政府向龙头创新型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企业的财政科技投入以及税收金融扶持;在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投标项目、市重大科技专项、产学研合作项目、研发机构组建等方面上给予倾斜,支持企业掌握核心和关键技术;在技术装备投入方面,对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加速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引进人才,为引进的高端人才提供政府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产品;加快推进龙头创新型企业资本上市步伐,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2、发展壮大中小创新型企业。中小创新型企业是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主体,是推动社会自主创新的生力军。

加快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孵化器功能,营造良好专利保护环境,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

重点解决中小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问题。设立支持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种子项目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积极拓展新型融资渠道,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票据融资、信用互助、联合信托和科技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重点解决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问题。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培育、加速中小创新型企业成长的作用,加快建设综合性孵化器(加速器),推进建设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孵化器(加速器)。加强政府统筹引导,建立市镇联动机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镇街通过“三旧改造”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进一步加强对孵化器(加速器)的直接财政投入,积极探索与银行、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的合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争取到2015年孵化器数量达到20家,加速器的数量达到20家,每年培育出40家以上快速成长型科技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技创业孵化和加速体系。

(三)创新平台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创新平台是聚集创新资源,加速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的重要载体。发挥创新平台的功能作用是我市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

1、加快创新平台基础建设。加快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东莞上海大学纳米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度,在毛织、家具、五金、模具、服装、鞋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领域规划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指导企业组建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立研究开发机构、产学研示范基地、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联合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东莞分实验室。

2、加强创新平台资源集成。发挥广东省“三部两院一省”产学研合作和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高端人才的政策优势,创新合作体制机制,策划引导高校院所、军工集团等科研资源、创新团队进驻科技创新平台,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为科技成果的集散地和转化中心。加强科技创新平台与高校院所的交流与合作,通过重大项目合作、科技领军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让等方式,集聚海内外科技资源。

3、加速创新平台有效对接。发挥东莞产业支援联盟的功能作用,整合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创新联盟和境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加强与镇街、协会、商会、企业的合作,采取企业综合医院、企业辅导会和产业转型升级专题会等形式,为我市科技企业提供技术、管理、资金和高端人才培训等服务。

4、支持创新平台产业孵化。鼓励创新平台创办各类科技企业,加速推进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依托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重点建设我市先进制造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依托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重点建设我市高端电子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依托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重点建设我市电动汽车和生物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依托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重点建设我市云计算技术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依托广东华南工业设计院,重点建设我市先进工业设计技术中心;依托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数理工程研究院,重点建设广东(东莞)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等。

5、优化创新平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创新平台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模式。探索创新平台运行机制,引导创新平台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化运作。建立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制定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办法。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进行业学术带头人、技术专家和技术骨干。建立分红权、期权、年薪制、转化奖励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激励政策,优化科技创新平台的人才激励机制。

(四)科技资源集聚提升工程。用世界的眼光谋划科技发展,通过科技合作集聚整合国际和国内两种优质科技资源,解决东莞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项目源、技术源和人才源不足问题,抢占国际高技术制高点,实现科技经济跨越式发展。

1、优选合作对象。抓住CEPA和ECFA协议签署的历史机遇,积极引进港台、日韩乃至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和先进服务业。发挥当前与独联体国家合作的政策优势,加快引进独联体国家科技项目。发挥省部和省院产学研结合政策优势,重点选择国内“211”和“985”高校院所作为合作对象,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来莞转化。

2、选择合作重点。选择以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LED、太阳能光伏、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技术为优先合作重点,同时促进服装、家具、玩具、食品、五金模具等传统行业提高重大装备和产品制造的自主创新能力。

3、建设合作载体。重点推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等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产学研示范基地的建设,建设好5个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支持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支持外资企业特别是国际500强企业在莞组建或合建研发机构。

4、创新合作模式。从单一的技术、人才合作向人才、技术、资本、科研基础设施等系统合作模式转变,积极打造“哑铃型”国际科技合作模式;不断优化产学研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产学研合作联盟在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的功能作用。

5、加大合作力度。加强与境外技术转移载体、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莞惠深”三地科技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合作体系。以“招科引智”为突破口,重点引进一批优质研发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

(五)低碳技术优化工程。低碳技术优化工程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减碳技术、零碳化技术、去碳化技术等,推动发展我市低碳经济。

1、减碳技术。针对东莞地区主要高耗能行业,大力开发工艺流程与系统节能降耗装备技术、余热利用技术、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开展跨产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重点行业污染减排关键技术攻关,引进、集成国内外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及产品,推广绿色基础材料及其制备技术,以及高效、节能、环保和可循环的新型制造工艺及装备的广泛应用。选择电力、造纸、线缆、食品、轻工、建筑等6个行业50家企业进行示范,大力推广清洁生产。

2、零碳技术。重点研究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等利用技术,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光热和光伏发电技术,生物质原料预处理技术、高效燃烧技术和生物质气化与液化技术以及各种新能源利用的民用节能无碳技术。选择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采取补贴的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技术及产品。依托东莞市分布式能源中心等东莞市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开发新能源利用技术与产品。

3、去碳技术。积极开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去碳技术研究,着力二氧化碳捕集埋存(CCS)与再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推动二氧化碳酸化水体净化水质、二氧化碳纯化利用于饮料业等技术的应用,开发一系列用于二氧化碳捕集的吸附、吸收、低温及膜系统等技术与产品。开展高效碳汇林(草)定向培育,森林碳汇的计量监测等技术研究,逐步建成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依托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去碳技术示范载体,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集成政府、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建立低碳技术开发利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产业低碳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科技园区功能优化工程。以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龙头,加快建设虎门港、东莞生态园和各镇街特色科技园区,使科技园区成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新形势下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主要载体。

1、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成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东莞科学发展示范区、产业升级引领区、发展高新技术先行区的定位,重点强化服务全市转型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人才集聚这一核心功能,努力增强园区核心竞争力。大力引进建设好公共研发平台,集聚科技资源,提高研发服务,进一步加强松山湖在推动全市产业升级中的引擎和平台作用。积极发展以高端新兴电子信息等产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大招科引智力度,使松山湖成为东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先导区域。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择商选资水平,实现多方投资多方入股。更加注重打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创业环境和人文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2、虎门港。充分依托港口资源优势,按照建设“信息虎门港”的目标要求,充分利用RFID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电子口岸,提高口岸综合查验效率。依托立沙岛作为虎门港产业适度重化的重要平台,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发挥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华南精细化工研究所的科研智力优势,为虎门港发展重化工业集聚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持。

3、东莞生态园。按照“以城市湿地为特色,发展现代高端产业及配套服务业的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示范园区”的功能定位,集中力量引进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高质高新型产业项目,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休闲旅游业,把生态园打造成带动东莞发展的又一增长极和辐射源,成为东莞产业结构调整的排头兵和推动转型发展的示范区。

4、镇街科技园。近年来,我市部分镇街分别就数码光电、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现代信息服务等产业建设了科技园区。十二五期间,各镇街科技园要依托现有基础,实施优势发展;与周边镇街产业发展相结合,实施错位发展;抢占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制高点,实施创新发展;紧抓产业发展机遇,实施提速发展。

加快推进散裂中子源国家实验室的建设,积极培育散裂中子源相关产业,规划建设质子治癌医院、中子产业园等项目,带动电子、计算机、医疗、新材料、新能源、纳米、集装箱检测等新兴产业在我市全面快速发展。

(七)科技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通过组建科技金融工具,有效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放大科技财政资金带动作用,促进社会资本投入科技产业,解决科技企业发展融资难问题。

1、组建种子项目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克服民间资本“逐利性”的“短板”,采取股权出资的方式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具备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企业,解决企业前期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2、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方式组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海内外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和人才进驻东莞,联合民间资本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和规模化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迅速做大我市创业投资产业。

3、策划科技金融产品。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联合信托、担保和银行共同发起联合信托计划。借助科技担保平台,通过联合授信的方式引导银行资金支持科技企业。支持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专营服务,扩大承保范围,创新保险产品,引导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

4、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市科创投资研究院等企业上市预辅导机构建设,按照“先规范、后股改和再辅导”的程序,依靠专家力量加强对科技企业的指导,指导企业建立上市路线图,全面提升科技企业素质,推动科技企业尽快走向资本市场。

5、建立重大科技项目银行跟贷机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对我市粤港关键领域招标项目东莞专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创新基金项目和国家省重大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跟进贷款,同时给予企业贷款贴息。

(八)科技服务业发展工程。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建成全省先进的科技服务集聚区和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支撑的功能体系。

1、建设科技服务集聚区。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促进面向区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集聚,重点推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服务基地建设,以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东莞产业支援联盟等一大批高端科技服务机构为载体,为园区乃至华南地区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科技服务,打造集教育、培训、研发、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创新区。加快莞城、南城、东城、万江、常平、石龙、长安、虎门等重点镇(街)科技服务业的聚集,在三旧改造工程中,对转移腾出的空间进行环境和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引导和宣传,积极推进科技服务业的聚集发展。

2、加快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扶持和培育一批骨干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技术产权交易以及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信息与培训、科技测试、科技投融资服务、科学普及、学术交流等科技服务机构,增强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实力。充分发挥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的作用,加强科技服务行业规范管理。通过认定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和市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大力培育科技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通过启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重点扶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建设,加快推进技术转移联盟和创新服务联盟的建设。通过引进、培训、资质认证等手段,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重点加强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服务素质与能力提高,加强科技服务业高端人才的引进。

3、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成一批集科技成果汇集发布、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现代产业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建设技术交易(转移)中心、科技孵化体系、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科技服务网络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科普资源整合共享平台。重点整合公共科技创新平台研发和技术服务资源,强化产业支援联盟的功能作用,并探索以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主体,组建成果转化的运营主体,强化科技创新平台的产业服务能力。

六、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1、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按照集中资源办大事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东莞”工程每年20亿元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设立和壮大镇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完善镇街科技创新资金投入配套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科研机构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加速推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

2、进一步优化现有科技政策体系。继续贯彻落实“科技东莞”工程相关政策,以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创新环境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好国家、省鼓励自主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

3、根据形势发展适时出台新的政策。紧扣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产业发展新形势,适时制定出台符合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需求的新政策,特别是制定出台技术研发、产业扶持、科技合作、投融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二)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1、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实施“科技东莞”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牵头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大问题。        

2、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推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人才载体建设,每年选送部分行业或学科领军后备人才到海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著名企业研修深造;鼓励和支持领军后备人才承担政府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以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等为依托,以人才实用性为目标,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建立一支“本地化”的工程师和技工队伍。

3、多渠道拓宽人才的使用模式。结合轻轨交通网络,充分发挥“1小时生活圈”优势,开展“工作在东莞,生活在外地”的人才引进模式。借助交通费用补贴、住房保障、生活补贴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为东莞引进周边地区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4、深化人才的业绩分配和激励机制。加强智力资源资本化的制度创新,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企业应当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将年薪制、承包、利润分享、年度奖励、现金分配、风险收入、养老保险与技术入股股份期权、红利扩股、风险投资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对特殊人才,大胆采取切实可行的分配方式,依照供求关系和市场机制自主确定各类人才的薪酬和待遇。

(三)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

1、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鼓励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继续资助专利申请,加大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重奖优秀专利、驰名著名商标和版权,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首购。重点扶持一批知识产权项目,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速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维权力度。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引进和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中高级人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利用水平。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

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快制定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中的标准体系,积极制定与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相配套的标准体系,大力开展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实施企业联盟标准。加强与技术标准相关的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应对与防控工作。

(四)全面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质

1、着力推进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未成年人、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新莞人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城镇居民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新莞人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我市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切实加强科普宣传。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支持举办各类促进创新的科普讲座和科普报告活动,加大各类传媒的科普传播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传播的能力和热情,大力营造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3、推进技术创新方法应用。针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大需求,以学习使用TRIZ等国际先进技术创新方法为突破口,积极推广技术成熟度预测、技术进化模式与路线、冲突解决原理、效应及标准解TRIZ中成熟方法在科技企业的应用;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方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择优选择部分创新型企业作为技术创新方法试点,积极推动技术创新方法的培训。

4、加强科普阵地的建设。开展社区、学校科普工作的达标与标兵认定,加强科普教育基地、镇街科普场馆、村居“站栏员”和公共科普设施等科普场所的建设与管理,提高科普场所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科技博物馆、科学馆、科普网、科学家俱乐部等科普宣传教育载体的的功能作用,使之成为全市科普教育与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

5、加强科技科普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好青少年科技竞赛等系列品牌的科技科普活动;创新科技科普活动形式,多举办贴近生活、惠及民众、参与度高的科技科普活动;继续举办科技创新论坛,深入开展交流讨论,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创新、勇于创新的新风尚。

6、组织开展各类科技培训活动。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软件企业协会、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电子计算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科技合作促进中心、科技进修学院、各科技社团、各级科协组织和各类产学研合作共建的创新平台,组织开展各类科技知识、科技政策、技术技能的学历或非学历培训,促进科技人员知识更新。

7、推进科普资源的优化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鼓励科普创作,充分整合现有科普场馆、教育基地和科普机构的资源;促进科普资源的交流,推动网络科普资源的系统化建设,在网上开展科学普及、科技培训、学术交流、民间国际科技交流、科技咨询等活动。

(五)加强组织管理与统筹协调

1、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实施“科技东莞”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定期牵头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大问题。

2、加强科技咨询体系建设。组建东莞市科技专家委员会,遵循“多元化”和“本土化”的原则,邀请市内外不同领域高水平的专家,为我市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产业发展、科技项目策划、科技企业评估等提供信息咨询和决策参考服务。

3、加强区域统筹规划。强化科技创新统筹机制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对科技产业发展方向、市镇科技投入重点领域、产业项目区域布局等方面的统筹,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各区域科技创新协调发展。

4、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引导媒体加大力度宣传科技创新工作,建立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机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联动,强化科技宣传的阵地和载体建设,营造自主创新良好氛围。

5、加强市镇科技工作联动。加强与国家和省科技工作的对接,主动承接上级优质科技资源。进一步优化镇街科技政策体系,加强镇街科技工作力量,引导镇街加大科技发展投入,策划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活动,加快建立市镇联动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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